您当前所在位置:职场资讯 >女职工怀孕后惨遭公司辞退?可要求公司双倍赔偿!
发布时间:2020-06-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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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场对于女性来说,有时候确实很残忍,在职场具有先天的缺陷,因此受到很多不公平的待遇。比如很多女职工都会结婚生孩子,那么由于生孩子怀孕期间,不能工作或者不利于工作,公司认为该职工没能提供正常的劳动,以此为由辞退。那么女职工怀孕辞退是否违法?
一、因女职工怀孕辞退,公司明显违法
根据我国《劳动合同法》第四十二条规定:“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、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:女性职员在孕期、产期、哺乳期的”。由此,按照《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》和《劳动法》的相关规定,妇女在怀孕期、哺乳期间,单位不能解除其劳动关系,妇女在怀孕期、生育期和哺乳期等“三期”未满前,劳动合同期限应顺延。
因为辞退孕妇是违反劳动法的行为,所以被辞退的孕妇可以依据劳动法要求赔偿。很多女职工因怀孕还受到了老板的非人待遇,穿小鞋、恶意打压、故意增加工作量等等,这个时候我们应该积极维权。
二、女职工怀孕被辞退该怎么赔偿呢?
如果被单位辞退具体的经济补偿标准和计算的方式是:按照劳动者在单位的工作年限,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金,劳动者工作年限在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,按照一年计算;工作年限不满6个月的,按照半个月计算。而且在怀孕期间被辞退的经济补偿金可是要双倍支付的。
注意:关于月工资标准的计算方式:以劳动关系解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作为基数;另外需要注意的是,月工资标准也不能无限提高,也是有最高限额的,具体是:如果员工月工资标准高于当地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3倍,那月工资标准就按3倍计算。
女性在职场本身就处于弱势群体,如果仍然不加以更大力度的保护,恶意侵害合法权益,那么势必会让公司变本加厉。当然女性职场遭遇不公待遇也应该自己勇敢的站出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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